唐明珍,女,1950年生于上海,1969年毕业于鲁迅美术学院附中,1983年结业于吉林艺术学院美术系油画专业。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油画学会理事,民革中央画院理事,中国同泽书画研究院副院长,人民日报《民生周刊》书画院名誉院长,民革吉林省中山书画院名誉院长,第九届、第十届委员吉林省政协委员,第七届吉林省文联委员,吉林省美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原秘书长),国家一级美术师。
作品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美术作品展览和出国艺术展览,并有作品获奖。油画《观念》1998年入选“中国小幅油画展”,赴国外使馆展出。油画《流》1989年入选“中国现代油画展”,赴新加坡展出。宣传画《世界是你们的》1991年入选“全国宣传画展览”,在上海展出。油画《祈望》1994年入选“香港?中国东北油画大展”,在香港展出。油画《清瓷玫瑰》1994年入选“第二届中国静物油画展览”。插图《大森林的故事》1994年入选“第八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油画《清晨》1997年入选“中韩人体艺术展”,在韩国汉城展出,作品被收藏。油画《秋天的记忆》2001年入选“中国油画艺术大展”,在杭州展出。油画《好日子》2001年入选“纪念建党8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油画《吉祥》2002年入选“纪念《讲话》发表60周年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油画《城市森林?墙?女孩》2003年入选“携手新世纪——第三届中国油画展”。油画《山菊花》、《红穗》2006年参加“第四届东亚美术交流展”在日本东京展出,作品被收藏。油画《城市森林?墙?女孩》2011年入选“化境长城外——吾土吾民油画邀请展”,油画《绿墙?女孩》2011年入选“烛光笔华—全国美协驻会干部美术作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