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家联谊会创建于1982年6月,1992年12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注册,证书社证字第3414号。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的性质:是在中国文联领导下的全国各民族书画家及其爱好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由国家级的书法家、篆刻家、国画家、书画理论家及美育家、艺术品流通经营实体为主,同时接纳、联谊其他艺术门类共同组成的全国联合性专业组织,是与国家同类、同级社会团体优势互补的国家级社团法人。现徐悲鸿夫人、全国政协原常委廖静文担任主席,著名书画家王子忠担任常务副主席、法人代表。
一、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的机构设置:
办事机构:办公室、人事处、秘书处、法律顾问室、信息资料室、会员部、外联部、宣传部、学术部、展览部、专家鉴定部、艺术交流部、教育培训部、艺术创研部、收藏拍卖管理部、公益事业部、财务部。
分支机构:书法艺术委员会、国画艺术委员会、油画艺术委员会、陶瓷艺术委员会、摄影艺术委员会、民间工艺委员会、茶文化发展委员会、全国画廊总监联席会、专家资格评审认证委员会、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保真工程委员会、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全国书画名优用品推广组委会、全国乡镇书画诗联普及工作委员会、名家传略编委会、徐悲鸿国画室、《中国书画家报》、《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网》。
二、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的奋斗目标:简称“三维三有”
充分依托首都文化中心地位和国家政策性扶植得天独厚的条件,以开放理念和灵活高效机制,把中国书画家连谊会建设成一个维护民族尊严、维护行业形象、维护书画家权益,办事规范、诚信守则,在行业里说话有分量、在社会坐标上有地位,在艺术评判上有权威的国家级法人社团。
三、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的工作方针:简称“四坚持、四突出”
坚持“华夏同根、书画同源”理念,突出中华“书法与国画相融相生”的艺术个性,整体展现中华民族独特的艺术魅力,让国人乃至世界各国人们更加清晰的了解华夏民族独特艺术体系的民族性与世界性。
坚持“以德兴会、和谐兴会”指导思想,突出民主、法制、稳健、和谐建会机制,把联谊会建成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力量。
坚持现实主义创作道路,突出“精品、创新、传承”意识,积极发现、培养、打造全国老中青书画名家阵容,积极推进探索解决中国书画传承接代课题。
坚持平等、多样性原则,突出诚信守则形象,广泛联谊各学派、门派、流派有识之士,与人为善,与临为伴,求同存异;不挑同级社团的毛病,不歧视弱小团体,以结成最广泛联合,共同为推进和实现中华民族书画艺术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书画家联谊会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
一、常年受理国内外ISQ9000A国际艺术体系资质认证的申请。
二、举办全国书画艺术分科展暨名家作品邀请展。
三、参与首都主流书画专业团体联合组建的《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保真网》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承办作品真迹鉴定、价值评估、作品保真、保值防伪证书制作业务。
四、配合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组织城乡书画人才培育,开展“全国书画、诗联之乡”推动、普及服务工作,发现典型、鼓励先进,促成风气,为全面提升国民综合素质发挥国家级社团的职能作用。
五、遵循“品牌、产业、市场”发展思路,积极开展学术研讨、专家评论、名家笔会、名家题签作序、培训讲学、咨询服务、国内外艺术交流等活动。
多年来,本会多次在全国范围内成功组织了‘中华魂’、‘祖国万岁’等大型书画展赛活动,多次在钓鱼台国宾馆、人民大会堂成功举办盛大联谊活动,以优越的社团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突出的业绩,强化了中华民族书画同源的完整艺术个性,得到了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肯定。本会的各项公益活动,对促进国民综合素质的提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一支崇尚文明、抵制愚昧、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积极力量,得到了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本会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合作、诚信守则、实现共赢”的原则,愿与国内外各界朋友广泛交往联谊,热烈欢迎书画家、书画团体(画院)、美术院校、美术馆、博物馆、画廊、书画中介机构、文化艺术传播及拍卖公司等来电来函咨询入会或合作事宜。